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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簽證專題系列(3)
-- 美通律師事務所唐書元律師提供
本事務所L-1 簽證專題系列(1)及(2)分別介紹了L-1 簽證的基本法規和要求,以及針對在美國新成立的公司的特殊法規和要求。專題系列 (3)將重點介紹如何申請L-1 簽證持有人的家屬來美並獲得綠卡。
首先有必要弄清楚的第一個問題是:家屬具體包括哪些人?針對L-1 簽證持有人來說,家屬包括如下兩種人:第一,配偶;第二,未滿21歲的未成年未婚子女。其次,L-1 簽證持有人的家屬可以申請L-2 簽證來美。其中,L-1 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在以L-2身份合法居留美國期間,可以在美國申請工卡並且合法地工作。
相對於H1-B 工作簽證而言,申請工卡程式簡單得多,並且不存在 H1-B 工作簽證名額限制的問題。所以說,此規定對於有意在美國工作的配偶提供了較大的方便。更為便利的是,如果L-1 簽證持有人在美國申請並獲得綠卡,其家屬都可以在美國申請並獲得綠卡。具體來說,L-1 簽證持有人可以申請職業移民第一優先中的一項:跨國公司高層經理或主管。第一優先相對于其他職業移民種類而言,基本上不存在申請綠卡時調整身份排期的問題。因此,L-1 簽證持有人的家屬可以儘快在主申請人遞交調整身份申請的同時遞交自己調整身份的申請並儘快獲得綠卡。
本事務所精辦L-1,L-2 簽證,以及在美國以L-1,L-2 身份合法居留期間綠卡的申請。您如果有這方面的需要,請與本所聯繫。我們願意並且能夠為您提供及時高效的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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